保修政策(传真机/打印机)
(此保修政策只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
保修期限内,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请携带随机保修凭证和购货发票前往指定的维修站,按保修凭证的规定进行免费修理(包括零部件更换和人工费)。但不负担修理品的上门费、运送费、保养、安装及拆取等与实际修理无关的费用。
各地指定的维修站地址和电话,可以根据您所在的省市,在本网站上查找。
1、以下情况即使在保修期限内不提供保修:
1) 无法同时出示购货发票和随机保修凭证(购买产品时须完整填写用户信息并加盖销售商店印章)。
2) 商品的型号和制造编号被涂改、撕毁或无法辨认。
3) 在本公司指定维修站以外及使用非兄弟公司零件进行修理或改装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4) 由于火灾、地震、水灾、风灾、雷击等自然灾害及异常电压、公害、化学物质的侵蚀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5) 恶劣条件(油烟、灰尘、受潮、直射阳光等)下使用,或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6) 由于感染病毒、跌落、移动、运输、异物进入或非本公司所制造的产品等原因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7) 由于正常磨损引起的周期性检查、维护、维修或周期性更换零部件。
8) 外壳、面板、按键等外观零件和驱动软件、电源线及附属电缆等附件以及耗用材料(黑白激光产品的硒鼓和墨粉、以及彩色激光产品的转印带和废粉盒,喷墨产品的喷墨头和墨盒)的更换。
9) 使用非本公司指定的兄弟正品耗材或本产品不支持的打印介质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2、保修期限:自购机之日起(以正式购货发票为准)整机为1-3年(以随机保修凭证上的期限为准),或总打印张数达到规定量任一条件先到为准。
保修政策(家用缝纫机/家用绣花机/商用绣花机)
保修政策(扫描仪)
保修政策(标签机)
保修政策(烫金机)
注:本保修政策内容仅供参考,由于各产品有差异,详细条款请参见随机保修凭证。